方圆 17年2月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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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学界普遍认同的一个观点是,“民法典”和“民法”的概念非中国所固有,而是清朝末期从外国继受而来。中国古代一直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为主,历代实行“重农抑商”政策,抑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,诸如自由、平等、权利、义务等近代民法观念无从产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