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经济周刊 18年第9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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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村级层面,按照“合作社建在党支部”的思路,村党支部成员发起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、农机专业合作社,并经依法选举担任合作社的有关职务。各个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,村民入股的土地实行内股外租,村集体农场直接经营800~1000亩,余下部分经过整治后租赁给了大户。农机专业合作社完全按照专业合作社管理,收益根据村集体和成员入股的资金或农机比例来分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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